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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国内客票退改手续费收费标准的公告

关于调整国内客票退改手续费收费标准的公告

尊敬的旅客:

 

根据民航局《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局发明电〔2018〕1952号)要求,国航于2019年3月31日(含)起实行新的国内客票退改手续费收费标准。作为国航子公司并与国航共用航班,北京航空同时实行该标准。

 

新标准由两档收费标准调整为四档,即实行“阶梯费率”。“航班起飞前30天(含)之前”、“航班起飞前30天(不含)至14天(含)”、“航班起飞前14天(不含)至4小时(含)”、“航班起飞前4小时(不含)至航班起飞后”,四个时间段内的退改手续费收费标准不同且时间计算精确到分钟。同时,换开客票后退票由按照新票的退票规则收取退票手续费,改为按照原始客票(即第一张客票)的退票规则收取退票手续费。

 

购票时请您关注新的退改收费标准和规则。当您的行程发生变化时,请您尽早提前办理变更和退票手续,以减少退改手续费费用。

 

详情请您参阅国航官网或手机客户端“信息指南”下的《国内客票退改签规则》或咨询国航与北京航空统一客服中心9558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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