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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携带随身行李登机注意事项的公告

关于携带随身行李登机注意事项的公告

尊敬的旅客

为了确保飞行安全,保证航班正常,自2021年6月1日起(部分机场可能提前),国航(包括北京航空、大连航空、内蒙古航空)登机口临时办理的托运行李必须经过二次安全检查后方可运输。

我们非常清楚确保您的行李与您同机抵达对您十分重要,为了避免行李未能同机抵达的情况发生,请您认真阅读下列重要信息,您的理解和支持对我们非常重要。

一、国航随身行李标准

舱位级别

数量限制

单件重量限制

尺寸限制

头等舱

/公务舱

2件

8公斤

(17磅)

每件随身携带物品长、宽、高三边分别不得超过55厘米(22英寸)、

40厘米(16英寸)、20厘米(8英寸)

超级经济舱

/经济舱

1件

5公斤

(11磅)

除上述随身行李外,您还可以免费携带一件可以放置在座椅下方的随身物品,如:手提包、公文包、手提电脑包、相机包或其他类似尺寸或更小的物品。

 

如果您携带婴儿旅客出行,您还可以携带航班上喂食婴儿的食品、婴儿使用的纸尿裤;一辆可带入客舱的便携式可折叠婴儿车,折叠后长、宽、高分别不得超过 55厘米、40厘米、20厘米,超过上述尺寸的应予托运。

残疾人旅客还可携带小型助残设备登机。

二、请您配合我们的行李确认工作

我们将在值机区域、安检前、登机口候机区域对您携带的随身行李进行确认,请您配合我们的现场工作人员。在办理值机手续时,或前往安检前,请主动与我们的地面工作人员确认随身行李是否符合登机要求。

三、登机口办理行李托运的提示

登机口临时办理行李托运必须进行二次安全检查,将导致行李不能随您同机运输,且您需要自行前往目的地机场提取您的行李。

请您务必将不符合国航标准的随身行李提前办理托运手续,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
 

 

 

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

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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